桃園市列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資料(農地場址)-土壤管制區
桃園市全市列管農地,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當食用作物農地超過標準時,即進行公告列管,列管期間禁止耕作食用作物,並將依法進行污染改善作業,再經環保局土壤採樣驗證分析,使污染濃度降至食用作物管制標準以下,可望解除列管,回復農地原有之用途。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序號,場址編號,場址類別,場址面積_平方公尺,場址及管制區地號,污染類別,主要污染物,列管日期,列管狀態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康小姐 (03-3386021#1331)
更新頻率
每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7-01-1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5-05 01:14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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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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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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