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公共參與補助作業要點
為強化青年公共參與能力,提供15-35歲之青年多元公共參與機會,並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特訂定本要點。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補助原則如下:
(一)、
申請活動視青年參與人數、
參與性質、
參與內容、
參與地區及參與時間等因素,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
(二)、
依法設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工會(含總工會、職業工會)、
農會、
漁會、
水利會、
同業公會、
體育會(含單項運動委員會)、
或申請補助之計畫具公益性質之教育、
文化、
社會福利團體,不受前款規定之額度限制。申請活動視青年參與人數、
參與性質、
參與內容、
參與地區及參與時間等因素,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三)、
每案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原則。
(四)、
申請單位自籌款須占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二十以上。
(五)、
同一申請單位於同一會計年度內,最多以補助二案為原則。
(六)、
弱勢青年、
低收入戶青年、
原住民青年、
新住民青年及新住民二代青年參與比例較高之活動或其他特殊情形經簽奉核准者,得衡酌實際狀況優予補助,不受第一款至第四款補助原則之限制。
(七)、
補助經費編列項目單價,依補助經費編列基準表(如附件二)、
。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彭國祐 (03-4225205#3012)
更新頻率
每日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6-06-1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4-13 01:27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http://youth.tycg.gov.tw/home.jsp?id=369&parentpath=0,312
備註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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