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提停繳申報作業
簡述如何辦理勞退新制適用對象之相關提停繳作業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提繳種類、
提繳對象、
提停調手續、
提停調日期、
月提繳工資、
提繳率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李嘉瑜 小姐 (02-23961266#5280)
更新頻率
每日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4-06-20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3-22 10:32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16、18、19條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1條規定,本條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並自勞工到職日提繳至離職日止。雇主應於勞工到職、離職、復職或死亡之日起7日內,列表通知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其退休金之提繳,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至離職或申報停繳之日止。本資料集係就有關雇主強制提繳及個人自願提繳之提繳對象、提停調手續及提停調日期、月提繳工資申報及提繳率等規定予以陳列。
活化應用
查看全部 目前沒有相關活化應用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