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桃園市營業衛生水質檢驗報告(游泳池、三溫暖、溫泉)
1、本府衛生局為維護營業場所水池衛生,保障本市民眾消費之權益,每月均定期抽驗游泳業、三溫暖業及溫泉業水質,公布報告分為上旬及下旬各1次。 2、衛生局水質檢驗項目,包含pH值、自由有效餘氯、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等4大項,其中三溫暖業不檢測「自由有效餘氯」項目,溫泉業不檢測「pH值」及「自由有效餘氯」項目。 3、水質經抽驗後判定為不合格之業者,將要求限期改善後複查,倘複查結果仍未符規定者,將依「桃園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裁處新臺幣4千至2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完全改善為止。 4、如對水質檢驗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洽詢。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編號(檢體編號。)、
區(行政區。)、
市招(招牌名稱。)、
場所(營業設施之類型。例如游泳池,三溫暖池,水療池,兒童池。)、
pH值合格(酸鹼值介於6.5至8.0之間。)、
pH值不合格(酸鹼值未滿6.5或是超過8.0。)、
自由有效餘氯合格(水中自由有效餘氯量介於1.0至3.0ppm之間。)、
自由有效餘氯不合格(水中自由有效餘氯量未滿1.0或超過3.0ppm。)、
生菌數合格(每1公撮水低於500CFU。)、
生菌數不合格(每1公撮水超過500CFU。)、
大腸桿菌合格(每100公撮水未檢出大腸桿菌,呈陰性。)、
大腸桿菌不合格(每100公撮水檢出大腸桿菌,呈陽性。)、
抽驗日期(實際抽驗日。)
資料資源下載網址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蕭宇廷先生 ((03)3340935#2131)
更新頻率
不定期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7-08-15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9-12-20 00:57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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