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5年度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為鼓勵青年勇於創業,補助申請創業貸款之利息,減輕創業初期貸款利息之負擔。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
年滿20歲至4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以核撥貸款之日期為推算基準)、
(二)、
依法辦理公司、
商業登記或立案之事業體,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五年。
(三)、
所經營之事業體,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於桃園市。若事業體於籌設期間尚未完成合法登記,得以負責人或出資人個人名義提出申請,並承諾事業體籌設階段結束,依法於桃園市完成公司、
商業登記或立案登記與稅籍登記。
(四)、
通過申貸下列貸款方案之一者,可提出利息補貼申請,且溯自104年1月1日起通過核定貸款者:
(1)、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2)、
桃園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專案(相對保證)、
。
(3)、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
(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企業小頭家貸款。
(5)、
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6)、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
(7)、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吳宜臻 (03-4225205#5004)
更新頻率
每日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6-06-1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3-25 03:18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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