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各區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開放路段表
桃園市政府各區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開放路段表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行政區(行政區)、
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 )、
連絡電話(連絡電話)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尹新勝 (03-3381900#202)
更新頻率
每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7-01-1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9-12-21 01:31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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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註1】非營利性廣告懸掛路段為全區各路段,需提出申請,由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同意後始得懸掛。
*廣告旗每組雙幅新臺幣200元;保證金每組雙幅300元,懸掛期間以一期15天為限。
*各機關及公立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免收使用費及保證金。
*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使用,應於原訂設置日期七個工作日前通知執行機關,無息退還已繳交之使用費及保證金;逾期未通知者,使用費不予退還。
*廣告旗每組雙幅新臺幣200元;保證金每組雙幅300元,懸掛期間以一期15天為限。
*各機關及公立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免收使用費及保證金。
*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使用,應於原訂設置日期七個工作日前通知執行機關,無息退還已繳交之使用費及保證金;逾期未通知者,使用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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